掷元

144 分类: 转载,日记

记录小时候被好友坑害的美好回忆

【转载以前写的一篇文章】
六年级毕业那年,好朋友偷了个手机骗我说是捡的,我和他一起玩了好久。

在好朋友把手机分享给我之前,刚好班上有个女同学说她丢了部手机,现在想来,好朋友已经玩了一段时间了,他需要一个掩护,那就是我。

我们玩了一段时间后班主任也在班上公开讲了:有个女同学在教室里丢了一部白色的手机,有没有捡到的或者偷偷拿了人家的,请自己悄悄的放回去或者放到我的办公桌,我已经有了一些线索了。

我的印象非常深刻,因为当班主任说道是一部白色手机的时候,我很紧张,因为好朋友捡到的正好是一部白色的手机,班主任在说她有些线索的时候,望的方向是教室后墙的黑板,很多同学以为这就是班主任的“线索”,也不约而同的望向后方,然而却什么也没有。我向好朋友的位置望去,然而他也在望着后方,这使得我稍微放松了下来。

下课后,我又问了一遍好朋友:“这个手机到底是不是你捡的,你在哪里捡的?”
他回我:“放心,我是在家对面的花坛里捡的,那个同学是在教室里丢的,我捡的肯定不是她的。”
他的神态很自然,我信了。

然后继续快乐的和好朋友玩手机,当时主要是用那个手机玩球球大作战和登山赛车,那个手机的卡被好朋友拔掉了,所以得连WIFI才能上网玩球球大作战,小学生迟到的时间比较晚,所以我们约定好,很早就出发去学校,这样就可以玩很久的手机,在学校一栋和一家汽车店相连的建筑内,楼梯后方的三角形区域,能连上他们家的WIFI,店里写着密码88888888。

那段时间为了玩手机,我几乎每天都出门上学的很早,在好朋友来之前已经早早的在楼梯下等着了,但是我们到教室的时候已经快迟到了,我的家长那段时间只知道我很早就去上学了,所以他们感到很欣慰。

我做的掩护可谓出色,好朋友主要拿着手机,他家长问起来他就说是我借他的,而我确实有一台黑色的手机,是我家当时租的房子里曾经的租客不要了的,当时不会重置手机系统,还是找房东要的那位租客的联系方式直接问到的密码,这台手机打电话上个网都卡,游戏能正常玩的就是我的世界,勉强能卡着玩高耗电必须插着充电线玩的是球球大作战,就是这样一台辣鸡手机,我和我妈说我有时候会借好朋友用用。

于是好朋友的家长问起我的家长时,能够得到我的家长肯定的答复,好朋友玩手机上瘾了被他家长收了我也能要回来,然后继续玩,我的准备算是周到。

可是人算不如天算,我们又玩了一段时间后,好朋友的家长和我的家长在某次交流中提到了这件事情,好朋友的家长是做窗帘的,我妈是她的客户,聊这件事的时候我妈提到我的手机是黑色的,于是好朋友的家长起了疑心。

真奇怪,我这里居然有两种记忆,好像是好朋友的家长举报的,手机被好朋友的家长收了,起了疑心拍照给班主任确认是不是女同学丢的,然后第二天悄悄送到了班主任那里,女同学确认之后我和好朋友被班主任拉倒办公室进行审判。

另一种是,好朋友上课的时候玩手机,然后被老师收了,女同学说好像是她的手机,然后确认是她的手机,好朋友一致对外说是我的手机,然后下课我和好朋友都被班主任拉倒办公室进行审判。

不想不知道,一想吓一跳,我这记忆偏差也太大了,这两种居然都有印象,很多细节感觉很矛盾,如果是好朋友家长举报的,为什么好朋友家长也是才知道,如果不是,那怎么那天晚上好朋友家长要收了那台手机??
家长已经把手机收了,那怎么白天玩手机被发现是什么情况,那天我记得好朋友要我晚上去他家找他家长要手机。
什么鬼,鸡皮疙瘩都起来了。

我还是坚持把这篇码完吧。

之后的记忆就是,请了双方家长,班主任用那台手机扇我的脸,因为我一直掩护好朋友对外称是我的手机,所以都以为是我偷的,实际上,我也是刚得知手机确实是女同学的,在此之前我一直认为是好朋友捡的,他捡手机的时候我不在场,但是好朋友为了可信度对班主任说是我和好朋友一起捡的,我做证人,我还疑惑为什么就变成了女同学的,所以我有点蒙,最后好朋友和我商量好的说法他没对上,然后谎言被识破,好朋友一边哭去了。

班主任以为是我偷的,用手机扇我耳光;好朋友家长以为是我偷的,然后害了他孩子,大声指责我;我家长在安慰在旁边哭的好朋友,好像还让我和女同学道歉。

然后我也哭了,含糊的说着“我也才刚刚知道,不是我偷的。”我真的委屈啊,当时小学没理清楚,其实当时我的认知是套着几个版本的。
1.当时我认为的真实版本:是好朋友在家门口对面的花坛(沿路)捡的,直到确认是女同学丢的手机,我还侥幸的以为是好朋友凑巧捡的。(女同学就住好朋友最近的小区)
2.在家长那里的版本:手机是我的,我借好朋友的。
3.和好朋友对口供的版本:手机是我和好朋友在好朋友家门对面的花坛里捡的,
4.真实的版本:手机是好朋友在教室里偷的女同学的。

前面三条以至于,我后来明白一切之后的解释变得不可信了。

最后,好朋友哭着哭着承认了4,家长还有班主任这才知道我说的是真的,好朋友父亲直接把好朋友拖起来打,我没看清楚我在哭。

但是因为班主任对我的攻击较大,这个搞错了的话面子上实在过不去,她就说我是包庇罪,她说法律里包庇他人比主犯判刑还重,比偷手机还严重。
这产生了
5.手机是好朋友偷的,但是其实我知道,我是故意包庇好朋友,包庇他人的错误比偷盗的错误一样,而我说的我不知道是为了推卸责任。

在我印象中,我就是以包庇他人被审判的,回家反思一周,当时我的概念里其实还不是很理解包庇的概念,以为替别人打掩护就是包庇,所以当时我对于处罚也没有异议。

之后,家长和班主任去签假条。
我和好朋友单独在办公室,好朋友已经稳定了,他跪在墙角。

我问:“你为什么要骗我。”
他答:“谁叫你这么相信我吧。”
这句话我得记得一辈子。

当时我只有11岁,时隔六年,我实际上是记不得这么多的,通过初中留下的笔记结合我自身的印象与逻辑,虽然仍有疑点,但这件事情的价值值得重新评判,因为这件事情间接的促成了我的玩机之旅。

在那之后,一直到初二,我都没有玩过手机,直到有一次我妈给我买了台步步高家教机S5,我真的好想破解它的安装限制,在b站我找了相关资料,最终进入了以夏夏、沐白、洋葱落叶、雨夜等大佬为首的步步高破解圈子,我刚好也具备玩机条件。

我有手
我有步步高家教机s5
我有数据线
我有电脑
我还有满腔热血
还有一科炽热的心

…………
直到今日,我已经能娴熟的搭建网站,并且有了自己的一定兼职收入,一个月的网站的收入已经足以满足我的生活费,还能进行一定云产品的投资,希望我的生活能越来越好。

铭记曾经受过的坎坷,与你们携手同行,向未来出发!

#童年回忆

作者: toue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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